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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保障内容
人寿保障 (意外死亡) |
被保险人在日本国内且在我公司承保期内由于意外事故受伤,自事故当日起算180天且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日本死亡的情况下可支付保险金。 |
人寿保障 (普通死亡) |
被保险人在日本国内因意外死亡以外的原因,在保险有效期内(不包括免责期)在日本死亡的情况下,可支付保险金。 |
特定重度残疾保障 | 被保险人在日本国内且在我公司承保期内由于意外事故受伤,自事故当日起算180天内,在日本出现重度残疾的情况下,可支付保险金。 |
医疗保障 ※不包含在 VIVALIFE-S、VIVALIFE-A 中。 |
在日本国内并在保险有效期内(不包括免责期)由于新生疾病或伤害,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赴医院治疗或住院,为此支付的医疗费在10000日元以上的,自初诊日起算180天以以内,根据诊疗报酬点数(1点换算为10日元)折算支付保险金。 例:因受伤治疗花了12000日元的情况下我们偿付12000日元。 ※對於 MED-30,如果醫療費用為 3,000 日元或以上,保險將在第一次體檢日期起 180 天內根據醫療費積分(每積分 3 日元)支付。 |
救援人员费用保险 ※不包含在 VIVALIFE-A, VIVAMED-A 中。 |
救援人员费用保险能在万一发生意外的情况下支付家属从本国赴日本的费用,日本国内发生的遗体处理费以及至本国的遗体运输费等。同时,我们将提前预支20万日元的临时费用。 |
详细内容请参照《合同概要》、《保险条款》。